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泗法说案 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法院这样判……

帮助中心 2025-06-08 18:12

  

泗法说案 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法院这样判……

  2022年,经朋友介绍,赵某结识了自称在一家投资平台赚了不少钱的吴某夫妇,他们以“稳赚不赔”“超高收益”为承诺,诱使赵某参与“U币”投资。经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,赵某欣然同意参与投资。

  赵某因不清楚具体流程,决定将投资款转给吴某夫妇,由吴某夫妇进行投资操作,自己则在相关APP上查看“U币”的数量和收益。2022年8月至9月期间,赵某通过银行转账,向吴某夫妇累计支付“投资款”11.6万元。

  然而到了10月,吴某夫妇向赵某告知投资失败,赵某这时才发现APP已无法打开登陆。出现此情况,赵某向吴某夫妇索要“投资款”,吴某夫妇则声称与其无关。

  泗阳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不得违反法律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本案中,赵某和吴某夫妇均认可其投资的“U币”是一种虚拟货币,其从事的投资交易属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,而虚拟货币不属于法定货币的范畴,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货币属性。公民交易虚拟币的行为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监管秩序,违反了公序良俗,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,不受法律保护,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行为人自行承担。

  虚拟货币交易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法人、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的行为,违背公序良俗,亦不受法律保护。在此,法官提醒广大群众,应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,仔细甄别和远离非法金融活动,谨防个人财产遭受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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